设为标签?方便下次阅读

首页> >

第一百六十二章:《明官员胥吏致仕、丁忧、停职、开除适用条例》(中) (5 / 6)_

        “年给半俸。”

        这是洪武年留下的记载。

        而官员丁忧去了,他的位置空着怎么办?朝廷还要选材来充任,而这个丁忧的官员是因为守孝才离职,不算犯法,又不能取消他的官身怎么办?

        等到丁忧期满回地方省府或吏部报道的时候,朝廷就要给他安排位子,没有同级的位子就提拔半级安排,没有半级的位置那就等,等到第一个空出来的位子就安排过去。

        好比一个刑部的正五品郎中回家丁忧,回来后等了三个月,等到一个礼部从四品的位置是第一个空缺,那这个官员就去礼部当官。

        真是可笑!

        而最让朱允炆无法接受的,就是洪武年有一个倒霉蛋连续丁忧了十二年!

        祖父母、父母先后病逝,连着往来奔丧的时间,等这个玩意回朝述职的时候,吏部的官吏都不认识他了!

        “丁忧制要改。”

        朱允炆毫不客气的说道:“太祖皇帝作为天下人的君父,宾天的时候百官和百姓只守了三天的孝,便是朕和众亲王,也不过才守了百日罢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