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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3章 甲骨文的问题 (6 / 7)_

        西蒙计划中的两起收购案,丹妮莉丝娱乐收购MCA,维斯特洛公司收购贝尔大西洋,分别需要准备70亿美元和80亿美元资金,加在一起就是150亿美元。

        然而,瑟曦基金管理公司年底结算返还后,西蒙能够从海外转回的资金,除去28%的资本利得税,大概就只有60亿美元。也就是说,西蒙想要完成这两起收购案,至少还需要再筹集90亿美元现金。

        90亿美元,如果全靠贷款的话,按照10年期的还款周期,整个维斯特洛体系每年需要承担的债务本息偿还金额就要超过10亿美元。这个年代,哪怕是世界五百强前列的企业巨无霸,也不敢保证每年都能赚到10亿美元。

        如此沉重的债务负担,稍不注意,西蒙这些年来构建的商业帝国就可能分崩离析。

        而且,就收购目标而言,八十年代依托德崇证券在杠杆收购行业风生水起的利昂·布莱克也认为西蒙选择收购一家区域性电信运营商实在不是一个太好的选择。

        收购MCA,丹妮莉丝娱乐不但可以进一步巩固自身在好莱坞的根基,还能够获得在音乐、电视、院线和主题公园等方面的全方位互补。

        收购贝尔大西洋,这对于西蒙来说不仅是一个完全陌生的行业,而且完成对这家企业的收购之后,贝尔大西洋的发展空间实在有限。

        要知道,从贝尔电话电报公司在1887年成立开始,美国的电信产业已经经历了长达百年的发展,在电话业务方面,贝尔体系已经发展到了极致。

        八十年代杠杆收购最繁荣的时期,都没有哪家公司将目标对准从AT-T剥离出来的七小贝尔,原因大致就是如此。

        标准的杠杆收购,兼并完成后会通过拆分出售的方式迅速降低自身债务,但经历了1984年AT-T拆分案的区域性电信公司想方设法地就是要保存市场份额,避免被后来居上的无数小型电信公司吞噬自身领地。一旦拆分出售,这些电信公司的价值就会直线下跌,受到电信管制影响,他们又无法通过继续扩张加强规模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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