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被偷走的女儿 > 第十六章 拿回被偷走的那个女孩 (4 / 6)_
他喜欢看,我也喜欢。 我们约在咖啡店,聊了三个小时,聊到书店打烊。 他送我到捷运站,说:「下次再约。」 我没有立刻答应,也没有拒绝。 我只是说:「好,看时间。」 回家路上,我忽然意识到: 原来我可以被喜欢。 不是因为我「懂事」「会做事」「不会拒绝」, 而是因为我就是我。 这个会画歪向日葵、会一个人看海、会说「不加班」的我。 那天晚上,我把那本黑sE笔记本拿出来,翻到最後一页,写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