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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至上的支持者们认为,政府有义务和责任保护全人类的生命,而不应该因为意图、生存能力、生活质量等方面的考虑而区别对待。
&e:选择权至上的支持者们则认为,每个人,在不干涉他人的前提下,对于自己的生殖系统有无限的自主权。也就是说,在胎儿有脱离母体的生存能力之前,政府没有权利干涉女性终止妊娠的选择。”引用自微信公众号“”
“不少生育权活动家称,他们看着一群男性议员在辩论是否应该给女性生育和堕胎自由,在讨论女性健康问题怎么解决,就觉得这个场景实在荒谬可笑。
……
反对女性堕胎的人认为,堕胎就是谋杀。胎儿的生命是自己的,女性没有剥夺胎儿生命的权利。这部分人以宗教人士以及保守派共和党为主。美国前任总统、共和党人特朗普就是反堕胎阵营的“亲生命派”。
但是,支持女性堕胎的一方认为,女性享有对自己身体的自主权,这是人的基本权利。这部分人多为女权主义者,与民主党人。
堕胎本身来说,绝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但是,我们在意的是当怀孕的事实和母亲的意愿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该怎么选择?这个选择权到底在谁的手中?
当时的民主党参议员就曾明确反对阿拉巴马州的堕胎法案。
他透露:在他妻子怀孕期间,医生告知孩子能活着出生的几率微乎其微,但他们最终还是决定把孩子生下来,而他的儿子也从一出生就伴随着严重的健康问题。
&告诉记者,“虽然我们最终选择了不堕胎,但是重要的是我们有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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